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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强奸罪怎样需要什么证据——子女抚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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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论强奸罪怎样需要什么证据——子女抚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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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强奸罪怎样需要什么证据1、强奸罪1般要证明两点:1是发生了性关系;2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。证据就要围绕这两点形成证据锁链。可以从女方处提取遗留精斑或残留精.液,通过司法机关鉴定精.子的似然比,鉴定机关根据这个似然比来确定是否是实施强奸的男性所为;这就证明了第1个问题。至于违背妇女意志,主要还是被害人的陈述,当然如果有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则更好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十3条,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第2百3十6条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4周岁的幼.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强奸妇女、奸淫幼.女,有下列情形之1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(1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.女情节恶劣的;(2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.女多人的;(3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、奸淫幼.女的;(4)2人以上轮奸的;(5)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.女或者造成幼.女伤害的;(6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2、对强奸罪的认定和辨析是什么(1)轮奸是2人或2人以上男子在同1时间轮流强奸同名妇女的行为,轮奸是强奸罪的严重表现形式,不是独立罪名。轮奸妇女或幼.女的,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或奸淫幼.女罪。轮奸行为是强奸妇女或幼.女的共同犯罪,应按处罚共犯的原则来处理。(2)轮奸与男女流氓之间乱搞两性关系的界限。具有流氓前科劣迹或现实流氓行为的男女之间,自愿发生性.交行为,属于道德败坏,相互玩弄,放荡淫乱的行为,是1种流氓活动,不能认定为轮奸。但是在1伙男女进行淫乱流氓,挟持女青年实施强奸的,对于后者应认定为强奸罪。(3)强奸罪与不正当性行为的界限,强奸罪与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界限。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,是指双方自愿并非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,无强制性.交性质,因而不构成犯罪,是1种违背社会婚姻关系与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,应以批评教育和道德舆论谴责的方法解决。但是在恋爱过程中,女方明确提出断绝恋爱关系,男方纠缠不放,并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.交行为的,应认定为强奸罪。(4)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,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,既不违背妇女意志,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,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,属典型的通奸行为。即使事后,因被揭穿,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,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,均不能定强奸罪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